山東省濟南市平陰縣發(fā)改局印發(fā)《關于進一步加強分布式光伏項目備案、建設及并網管理的意見》,文件提出分布式光伏應就地就近消納。原創(chuàng)上各類光伏總計開發(fā)規(guī)模不應超過本區(qū)域全年最大用電負荷60%,避免向220千伏及以上電網反送電。根據就地就近消納要求,原則上分布式光伏電力在接入電壓等級及以下電網范圍內消納。
此外,整縣分布式開發(fā)按照“光伏+儲能”方式推進,根據具體消納情況配建或租賃不低于15%、2小時的儲能設施。電網消納能力不足時,應提高儲能配置比例及充放電時長,確保分布式光伏就地就近消納、滿足95%利用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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