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2月5日起,歐盟、七國集團與澳大利亞正式對俄海運出口原油實施“限價令”——將俄羅斯海運石油價格上限設定為每桶60美元。此外,歐盟將每兩個月審查一次該限價機制運作情況,并根據市場情況進行相應調整,確保價格上限比俄羅斯石油產品平均市場價格至少低5%。根據這一限價機制,如果俄羅斯向第三方國家出售原油的價格高于上限水平,歐盟和七國集團的企業(yè)將被禁止為俄原油運輸提供保險、金融等服務。針對西方這一舉動,俄羅斯表示,將不會向對俄石油實施限價的國家供應石油和石油產品。
專家分析認為,該限價機制象征意義大于實際意義,能否奏效很大程度上取決于主要產油國和國際市場上買家的反應。若俄羅斯拒不接受,并停止向執(zhí)行限價的國家出口石油,這一強行干涉市場的限價機制可能失效,而且將給市場供給側帶來新的不確定性,增加供應短缺和油價走高風險。
幾經博弈達成共識
此次限價措施取代了今年5月歐盟達成的對俄出口原油禁運措施。當時,歐盟設計的禁運措施規(guī)定,從12月5日起禁止進口俄海運原油,明年2月起禁止進口俄石油產品。此次對俄石油“限價令”出臺過程比較曲折。這個提議最早由美國提出。今年9月,七國集團財長發(fā)表聲明,確認打算對俄羅斯石油實施價格上限。自10月以來,歐盟一直在努力推動此項動議,但歐盟成員國對具體價格上限分歧頗大,遲遲不能就“限價令”達成一致。
最初,七國集團提出的對俄石油最高限價是每桶65至70美元。對此上限價格,歐盟內部博弈激烈。以海運業(yè)為經濟支柱的希臘、塞浦路斯、馬耳他頻頻警告稱,制裁可能誤傷航運業(yè),不希望油價低于70美元。而波羅的海三國表態(tài)差點使對俄油限價令夭折。波蘭、愛沙尼亞、立陶宛等國認為,價格上限設定應在每桶30至40美元之間。最終,波蘭在滿足一定條件的前提下,成為歐盟中最后一個同意每桶60美元價格上限的國家。
分析指出,這是石油市場的歷史性時刻,將扭轉俄羅斯從對歐能源貿易中獲得巨大收益的局面。數據顯示,自2月以來,俄羅斯石油和天然氣出口收入增長近50%。但也有評論稱,這或是歐洲的妥協時刻,價格上限將為對俄石油禁運打開“后門”。
法新社注意到,最新價格上限放寬了限制,允許歐盟公司為遵守價格上限的俄油輪提供服務。可見,價格上限和石油禁令之間有微妙聯系。隨著歐盟不再是俄石油最大客戶,全球石油市場平衡正被打破,價格上限為這種失衡提供緩沖。
面對限價措施,俄方態(tài)度強硬。俄羅斯副總理諾瓦克表示,俄方不會向設置價格上限的國家供應石油,無論價格上限是每桶60美元或任何其他價格,都是對市場機制的干擾。俄總統新聞秘書佩斯科夫說,俄羅斯不會承認和接受西方國家對俄石油設置的價格上限,俄方正在制定相關反制措施。
象征意義大于實際意義
“歐盟、七國集團與澳大利亞一同對俄海運出口原油實施限價措施,相當于組建了一個買方聯盟。”中國社會科學院俄羅斯東歐中亞研究所俄羅斯經濟室主任徐坡嶺對本報記者表示,從當前國際形勢來講,限價措施是西方國家對俄制裁的手段之一,目的是限制俄羅斯的財政收入。如果僅依靠買賣關系,買方想對賣方產品限價不太可能。因此,此次限價措施主要體現在石油運輸服務和保險方面。因為大量船隊在歐洲負責能源運輸,能源交易多用美元、歐元結算,西方國家在海運服務和保險方面擁有壟斷權利,有較大定價權。
值得注意的是,每桶60美元的限價與最近俄羅斯烏拉爾原油價格基本相符。俄財政部12月1日宣布,11月平均價格為66.5美元,環(huán)比下降6%。事實上,11月30日,不包含石油運費和油輪保險,從俄波羅的海濱海港口運出的烏拉爾原油每桶價格已經降至48美元。
“西方對俄海運石油限價效果聊勝于無,象征意義大于實際意義。”中國人民大學國際關系學院教授、國際組織學院副院長崔守軍對本報記者表示,價格上,限價每桶60美元與俄羅斯主要出口油種烏拉爾石油11月底的牌價差不多,算不上嚴重打擊;時間上,限價計劃醞釀已久,實際效力隨著周期拉長而弱化,對俄殺傷力可能較為有限;制裁對象上,限價措施不會對俄歐直接石油交易產生太多影響,主要是限制第三方從海上進口俄石油的價格。
俄烏沖突爆發(fā)以來,美歐針對俄羅斯能源收入實施多輪制裁,價格上限只是制裁鎖鏈的最新一環(huán)。
“此次限價措施表現出兩個特點。”徐坡嶺分析,一是講究分寸,既限制俄羅斯能源收入,但也允許俄羅斯獲得最低水平的利潤,以便其繼續(xù)向外輸送石油;二是留有余地,價格上限不是一成不變,而是每兩個月審查一次,留有浮動空間。
此次“限價令”緣何幾經博弈?崔守軍分析,俄羅斯是全球原油市場上非常重要的供應源頭之一。在穩(wěn)定全球石油供應與減少俄石油收入兩者之間達到平衡,是美歐基本目標。最終限價方案其實是美歐對俄原油出口問題的“折中”之舉:一方面要滿足歐美限制俄石油收入的目標,另一方面又要避免將俄原油“趕出”國際市場,維持國際原油市場價格穩(wěn)定。
并非對俄制裁“靈丹妙藥”
俄羅斯《消息報》網站近日在《非市場機制:對俄石油限價的后果》一文中指出,此次美歐為俄羅斯海運石油設定價格上限,“標志著自由國際貿易開始終結”,這種先例可能成為國際市場普遍效仿的不良做法。同時,60美元價格上限非常接近俄羅斯石油當前出口價格,這意味著西方此舉效果有限。俄羅斯可能拒絕對歐盟的海上石油出口,但并不意味著將完全停止對歐盟石油出口,將繼續(xù)向中東歐國家如匈牙利供應石油,然后再運往歐盟國家。這樣一來,歐洲人采購的燃料就更貴了。俄羅斯也將尋求繼續(xù)增加對亞洲國家石油出口。
“目前,歐洲面臨能源危機、高通脹以及經濟衰退的巨大挑戰(zhàn)。限價舉措如果引發(fā)俄方反制,進一步改變能源市場走勢,可能反噬歐洲經濟。”崔守軍說。
英國《經濟學人》雜志日前刊文指出,石油限價等美西方對俄制裁措施并非“靈丹妙藥”。據美國《華爾街日報》報道,相比天然氣,石油市場全球化程度更高,若該市場重演歐洲天然氣危機,則波及范圍將更廣。石油限價對俄羅斯的傷害越大,該機制的反噬風險就越大。
“美西方限價計劃存在不少漏洞和缺陷,最終可能事與愿違。”徐坡嶺認為,一是不以市場供需為驅動,無法限制俄原油生產商繼續(xù)獲利;二是近半年里,俄羅斯原油供應已向亞洲市場大規(guī)模轉移,市場結構發(fā)生重大變化;三是俄羅斯正在打造保險、金融服務替代方案,新的國際結算替代機制正在形成;四是一個“影子市場”正在形成,來自俄港口的石油越來越多地運往不明目的地?,F實需求下,歐洲交易商將通過古老方法瞞天過海運輸石油。西方制裁也促使俄羅斯和其他國家主動規(guī)避西方海運和保險服務,客觀上推動一些灰色空間的石油出口產業(yè)鏈發(fā)展。
“西方對俄‘限價令’的后續(xù)影響,不僅取決于俄羅斯、歐佩克+的行動,還要看美歐經濟狀況及其后續(xù)政策。俄羅斯可能會推動整個歐佩克+減產,以維持國際油價處于一定水平,維護產油國整體利益。歐洲可能會根據經濟承受度來調整對俄限價金額,美國也可能會在壓力下釋放石油戰(zhàn)略儲備、推動放松對委內瑞拉制裁等。”崔守軍說,“對全球能源供應市場而言,‘限價令’短期內可能會小幅推高國際油價,對全球油價造成一定沖擊。但是,隨著其他關聯方的石油進口結構調整,俄羅斯可以將原本賣往歐洲的石油供應轉向全球能源市場其他需求方。中長期來看,全球油價漲跌主要與全球石油供需結構以及經濟復蘇節(jié)奏密切相關。”(來源:人民日報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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