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亞迪43.58億元;北汽集團17.11億元;上汽集團9.59億元;吉利汽車7.83億元……工信部網站3月16日發(fā)布的《關于2019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資金清算審核終審情況》顯示,2019年企業(yè)申報補貼的417530輛新能源汽車,核定后應補助資金136.96億元,本次擬發(fā)放32.96億。
比亞迪以43.58億元,成為2019年應補助資金最多的新能源汽車品牌。該筆資金包括2家比亞迪系的工廠:比亞迪汽車有限公司和比亞迪汽車工業(yè)有限公司。
北汽集團應補助資金17.11億元,包括3家北汽系車企:北京汽車股份有限公司、北汽福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新能源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上汽集團和吉利汽車應補助資金分別為9.59億元和7.83億元。
值得關注的是,并不是所有申報補貼的新能源汽車,都能審核通過。如上汽大眾、長安福特,因“現場核查不通過、根據核算情況扣減部分資金”原因未能獲得補貼。
據統(tǒng)計,2019年申報車輛被核減的主要原因包括:不滿足申報數量要求、不符合行駛里程數要求、未按有關要求上傳運行數據、驅動電機額定功率與推薦目錄參數不一致或現場核查不通過等。
評論